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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裡只充塞著一名身為五柳俱樂部會員的牢騷者大腦的分泌物

2006年8月4日 星期五

最深沈的罪惡是對生命失去敬意

最近喧騰的內湖虐貓案,在一些惡劣的媒體(TVBS)扭曲之下,

將一些很重要的問題模糊了。

 

虐貓案主根本沒有誠意道歉,表現出來的態度與發言顯示他並不真的認為自己的行為有錯,

但那些令人髮指的虐待行為已經明顯的反映出案主的變態心理了。

這並不單是「愛貓人士」的憤恨不平而已。

但是對於這個最單純的良知就能判斷的是非曲直,

卻有一些聲稱提出反思的人將「人權」無限擴大而凌駕於其他物種,

進而提出「不過是隻貓,有那麼嚴重嗎?」、甚至唱高調的「糾舉者在搞法西斯主義的制裁」等說法。


試問,

誰有權力因為一時的好玩或扭曲的心理狀態,便用慘無人道的手段去對待另一個生命呢?

這麼做之後還大言不慚的擺出一副不痛不癢、你又能奈我何的跩樣,

又有何資格要求得到別人的諒解與寬容呢?

 

台灣社會輿論對於生命缺乏尊重令我感到寒心。

還記得約摸十年前流行的電子雞嗎?

當這玩意兒剛問世時,我就已經隱約覺得這玩意兒將會是生命教育的一大負面教材。

果不其然,接下來登場的「商品」便是活生生的瓶裝「水母」。

更別提那些血淋淋的挫魚、金魚夾娃娃機了。

 

對生命的不尊重、麻木不仁、殘酷嗜血,

不但是潛移默化,而且只會變本加厲。

中國文化向來不尊重生命,台灣人也把這套學了過來嗎?

 

看看歐美吧。在基督教文化的薰陶之下,

傳統上歐美人並沒有保護動物的觀念。

他們認為所有動植物都是上帝造來給人「管理」、「享用」的。

然而,隨著思想的進步,

現在的歐美世界對於動物權的重視卻充分表現了對生命的尊重。

即使是為了科學、醫學而進行的動物實驗,

都嚴格要求要以最低限度的數量、劑量、次數、痛苦程度、時間來設計實驗內容,

並嚴厲禁止非必要的生體實驗。

 

人的生命並沒有比其他物種的生命寶貴、偉大、重要。

但不尊重生命,為一己之快慰扼殺別的生命,是一個生命體最根本的罪惡。

法律不規範,並不表示這是道德的最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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