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各位中華民國的公民,
以後我們貪贓枉法可以不用擔負任何的責任了,
只要遵照以下方法,
保證法官會判你無罪!
一、被檢方偵訊時,只要回答「對」、「嗯」就好
這樣筆錄就會失去證據力呦
二、法官問你任何關於罪行的事情,要一概說自己不知道照樣是犯法的
只要「沒有犯意」,就是沒有犯罪的意思
三、真的不行的話,只要引經據典,套用古代的案例即可
例如尋仇殺人,可以說這在戰國時代是合法行為
所以,平常多補充歷史知識是很必要的喔
四、如果是跟錢或侵佔有關係的案件,
不動產的話只要通通賤價拋售、
動產只要把它們都捐出去就沒事了
這可是作公益呢
五、最好挑很多人都作的壞事來作
這樣可以說這是歷史共業,希望偵辦到我為止,
建議不要再虛耗下去了
多少人的道德爭議因此解脫,甚至包括自己的敵手,
這是多麼寬闊的胸襟!多麼偉大的情操!
不過,天底下當然沒有這麼好賺的事情,
要讓以上措施收到預期的效果,
必須達成幾項前提:
一、你得是候選的未來救世主
這不意味著你必須學會北斗神拳,
只要你長得夠帥又有媒體加持就可以了
喔,對了,一群狂熱的信徒或許也是必要的
二、最好有個人可以當墊背
你看拳四郎不但抓了好友雷伊擋子彈...不對,擋要戳他身上秘孔的拉歐手指
連義兄拖奇也被撩下去了
什麼?你說他們是自願的?嘿嘿,這就是救世主的魅力呀!
所以,再不濟也要找個肯為你用發票報銷結果被告偽造文書判一年兩個月的笨蛋作替死鬼
三、更高一等的作法,是有一群像牙大王底下的狼牙眾一樣的嘍囉可以幫你圍事,
必要時使出華山群狼拳...我是說在立法院提案修法讓你就地合法
四、你的檢察官有一顆纖細善良的心,
這樣一旦你勝訴了他也不會太計較,
嘴巴上說「對你這麼好還落此下場」總比再提起上訴好吧
我知道要達成這些前提並不容易
不過在台灣昨天早上十點鐘就有一個人辦到了
有為者亦若是!共勉之!
啊搭搭搭搭搭搭搭搭搭搭搭~~~喔哇嗒(おわた,日語「完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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