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本樂園

雖然這裡只充塞著一名身為五柳俱樂部會員的牢騷者大腦的分泌物

2008年10月3日 星期五

近事雜感

上週有個學妹離開人世了。上吊。

如果她得到了她所想要的,祝福她一路好走。

如果她得不到她原先想要的,我只能感到遺憾。

但是,我並不覺得我們有什麼資格來評斷她所選擇處置自己生命的行為是對是錯、是好是壞。

她所要承受,而她或許已經無力承受的考驗,說到底也不是我們能夠分擔的,

就像他人終究也不能分擔我們的人生一樣。

她個人的選擇,也是已經發生的事實,

對於還活著,同時必須承受生命過程的歡樂與磨難的我們來說,

接受這個事實,是對亡者起碼的尊重。

我們這些外人,對於她處理人生的舉措,任何發言都不過是風涼話(當然,本文也是)。

 

或許這是一種缺乏信仰的論調吧。

不過謊言說的再漂亮動聽也不過是謊言。

什麼生命可貴之類的高調,我從來就不是真的相信。

生命本身並沒有多重要,也不是什麼多高貴的東西。

「活著」這件事,就意味著還要繼續傷害甚至扼殺其他生命的行為,

即使是很多所謂「初級生產者」也不例外。

真正重要、珍貴的是,在讓你佔有了這有限世界的片隅後,

生命提供了你能夠成就某些事物的機會。

放棄這個機會,或許很笨,但沒有什麼對或錯的問題,

什麼對錯,讓那些宗教和倫理學的偽善蛋頭去胡扯就好了。

還有更多活著的人,也就只是活著而已。

有價值的、能作正確性評估的的絕不是因為我們「活著」,而是我們實踐了什麼。

 

因此,若真的要評論什麼的話,

我會說換作是我的話,應該也會選擇同一種方式,

不過不會像她一樣造成旁人短期間內就得承受太大衝擊的困擾。

我應該會選擇躲到一個三五年內沒人找到的地方,沒人察覺地離開。

或許幾年後人們將聽到我的死訊,在淡忘了我這個人的時候...

她在這整個事件中最失敗的錯誤,就是本身的死直接地傷害了另一個人的心靈。

這才是真正的錯誤。

 

我贊成自殺?狗屁。

每個人對自己的生命負責,是權利也是義務,

但是要干涉別人如何處理他們的生命,那可真是無比的傲慢呀。

對於這種問題,我們唯一能講的只有自己的態度!

 

所以,就我的場合來說,我現在完全不想死。

將來應該也不想,雖然這也是遲早的事情。

這世界並不美好,對我而言也不是非常友善,

我知道怎麼死可以輕輕鬆鬆,怎麼死會非常痛苦,

但是它們最終的結果也就是那麼一回事了。

以經濟學、生物學的觀點來看待這個問題,

不但有效,對當今世界的狀況也更有意義。

但是我依然捨不得死去。

因為這世上還有很多我依戀的事物。

卑下的理由,卻最實在。

 

而我現在,有不少時間也只是活著而已。

項塔蘭的結語說得真好:

主原諒我們。我們活著。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