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PTT書版上出現一篇題為「非關文學 文學取悅論」的奇文(此「奇」乃委婉之詞~),內容大致上是在講文本本無高下,因為不管是喬哀思還是九X刀,都有各自的「譜系」、「師承」、「文脈」或「致敬」的成分,所以沒有必要隨著所謂「文學菁英」的調調起舞。
不過呢,這篇本身也很有菁英意識地操弄、堆砌一些術語的文章,一來沒有講明到底文學要如何「取悅」讀者,本身也因為邏輯不清楚而難以「取悅」我(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該文作者的寫作甚至閱讀能力實在有待加強XD)。
這倒不是本文的重點。這篇文章最讓我「倒彈」的點,是它用了一個腐女們創造出來的名詞「同人衍生」,來替代在文學評論中「互文性」、「引用他文」、「致敬」、「諧仿」的文本,該文作者並未釐清這個名詞到底指涉的到底是一種「寫作手法」、「文類」還是「現象」(他前文說是「文類」,最後的版本又說是「現象」...?),然而不論是何者,這個名詞要套用到「文學評論」上,恐怕有不小的問題。
嗯...提醒他「不要將『同人衍生』的概念無限上綱」,因為「所謂『同人衍生』(若這確是有效的物件)雖必具有互文性、引用、諧仿等特性,但具有這些特性的文本並不能都稱為『同人衍生』。」
這下可好,他老兄(還是老姊?)居然說同人衍生「等於」互文性、諧仿...,姑且不論語意學上這樣的比較可不可行,單就「同人衍生」這東西到底是什麼來作討論好了—
「同人」跟「衍生」其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同人」一詞本身並未具備「二次創作」這種必要條件,而「衍生」本身指的就是「二次創作」。
所以把這兩個詞彙擺在一起,其意思就是指一種「二次創作下的同人文本」吧?
OK,問題來啦,所謂同人衍生作品必然具有「互文性」,因為往往得引用或沿用原作,其創作(或你所謂的「衍生」?)的動機之一就是向某先賢致敬,因此你可以說這些特性是同人作品的「必要條件」。
但「互文性」、「引用」、「致敬or諧仿」並不等於「同人衍生」,兩者『有關』但『不可互換』!也就是說,具有這些性質的文本,就一定得是同人衍生作品嗎?
狗有四條腿,並不代表有四條腿的一定是狗,這個道理淺顯易懂吧?
聖經本身就充滿了互文性,難不成整本聖經都是寫給YHVH的同人衍生作品(其實,有何不可?XDD)我寫的科學論文引用了許多很多前人研究文獻,所以我的論文就是該領域學科的「同人衍生」作品?(再一次,有何不可?XDD)
這也太歡樂了,所有的東西都可以是「同人衍生」啊!要套在腐女的妄想世界或許還行得通就是了......XD
況且,所謂的「同人衍生」,與實際上在文學評論中早已使用的術語如「致敬」、「諧仿」,在定義上到底有啥不同?一個是『文類』,一個是『手法』嗎?
如果「同人衍生」是在指稱一種「手法」或是「現象」,那麼這個早已有同義詞(互文性、諧仿)的術語根本是多此一舉。(還是該文作者堅持就是要用這種「衍生」的事實來強調其意義?XDD)
可是,如果將「同人衍生」視為一種「文類」,除非你是想闡述文學解構主義、「作者已死」之類的論點,否則我看不出來這個幾乎無所不包的分類,有什麼實際工作上的價值。
畢竟,當世界上第一個故事誕生之後,所有的後繼故事都必然會有與它發生重疊或至少關連之處,按照該文中所提到的那種「同人衍生」的渲染力(e.g.喬哀斯的「尤里西斯」是希臘神話的同人衍生之類的),就難以存在「後起的原創者」這種作者了,所有的文學作品,都只能歸類為初始文本的「同人衍生」而已。
一個什麼都能歸於其中的「分類」,等於「沒有分類」!
硬是要引用這種分類的話,無異於寫作與論述上的自殺,因為如此一來「天下文章皆老梗」,有講跟沒講一樣,不過是廢話。
該文作者有一點倒是說得對(在經過中文曖昧的文法拆解重組之後XD):「同人衍生」不是什麼時髦的「文類」—因為一來以這種手法寫成的文本早就存在、只是當初並不叫「同人衍生」,一來「同人衍生」本身要視為「文類」也不過是一種詭辯罷了。
文本或許真無高下之分,但基於如此打迷糊帳的思維(如果這還能稱為「思維」的話),基本上,就是拿個重複名詞當幌子,試圖把所有的文本攪和在一起的論述方式,我拒絕承認這叫「文學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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